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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制度
 
● 服务宗旨 ● 入馆须知 ● 证件办理及使用 ● 离校手续 ● 阅览规则

● 图书遗失、污染赔偿规则 ● 网络规则 ● 图书借阅制度 ●电子阅览室制度
 
 
服务宗旨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

入馆须知
1.读者须凭图书馆认可的有效证件进入图书馆。
2. 校外读者来我馆查阅文献,请到图书馆总咨询服务台咨询或办理临时图书证。
3. 讲文明,讲卫生,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保持馆容整洁、安静。
4. 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和公共设施。
5. 出入图书馆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配合接受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不  礼貌的言行。  

证件办理及使用

1. 本校教职员工凭工作证,学生凭学生证倒一楼办理图书证;短训班学员,须缴费办理临时图书   证。
2. 一位读者只能持有一张图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如有转借或涂改,本馆有权收回。
3. 凡持用两张图书证的读者,图书馆将以冒领、冒用论处。
4. 如图书证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流通服务台挂失,一个月后仍未找着,本校教职员工可申请补  办图书证,并须缴补证费;原证找到后应立即交回图书馆流通服务台;如因图书证遗失而发生  的被人冒用情况,报失后24小时之内,概由遗失者负责赔偿。

离校手续

本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离校时,应将所借图书和图书证归还图书馆流通服务台,如有遗失,按章赔偿,否则本馆不在离校证上盖章。 

阅览规则

学生参考图书阅览室规则
 
本室供本校学生进行查找专业图书、工具书和自修学习之用。入本室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入室需持学生证,先登记,后入座。
2、本室图书只限在本馆阅览,概不外借。
3、读者应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保持室内安静,不高声谈笑。
4、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乱仍果皮纸屑。
5、爱护书籍,不得污损、涂写、裁剪,违者按本馆有关制度处理。
6、室内图书不得携出室外,如有私自携出者,按携出时间计算罚款。每小时5元。个人书籍提包  不得带入室内。
7、对本室规则如有违犯者,管理人员有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阅览室文明规则
 
1、室内禁止吸烟,请勿随地吐痰,维护阅览室秩序,保持阅览室整洁。
2、保持肃静,请不要在阅览室大声说话,影响他人阅览。
3、不准穿拖鞋、背心入室,保持良好的仪表。
4、请不要在室内吃零食,乱仍废纸、果皮、果核,保持室内及桌椅整洁。
5、阅览室内请文明用语,相互尊重。

资料室借阅规则

1.本室为本校职工及学生借阅科技期刊及专业资料之用。
2.进入资料室应先签到登记,后进行阅览。
3.资料、刊物均实行开架借阅,阅毕请放回愿处。
4.读者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高声喧哗,不乱仍废弃物品,严禁吸烟、吐痰。
5. 丢失、污损,按本馆有关规定办理赔偿上手续,管理人员须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6.个人提包、书刊不得入库。
7.学生毕业设计、课程设计、下厂实习等所需资料应由任课教师负责,实行押金制度
 集体借出,妥善保管,集体归还。

电子阅览室制度

1. 进入电子阅览室请穿鞋套。

2. 阅览室内严禁大声喧哗,来回走动。

3. 阅览室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4. 进入电子阅览室请出示本馆借书证,在门口的管理机上刷卡入座。

5. 借阅带光盘的图书请出示借书证,压证借书,还书退证。

6. 禁止在电子阅览室访问黄色以及非法网页,违者本馆将追究其责任。

7. 上机时请将防尘罩叠好,放在右边的抽屉内,下机时请将防尘罩罩好。

8. 严禁将阅览室的图书光盘带出阅览室,违者将处以罚金。

图书馆书刊污损、遗失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系国家财产,全校师生员工均应自觉爱护,以延长其使用寿命,更好地为四化建设和我校的教学、科研服务。
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二)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三)对教学科研使用价值较高的图书或流通量大而馆藏又不多的图书:
1、对84年以前购进图书按书原价4-6倍。
2、对84年以后购进图书按书原价3-5倍。
(四)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没有丢失的图书、期刊仍归本馆所有。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8-10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馆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污损图书一律收回)。
(一)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二)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三)书内发现一处勾划、写字、罚款5角;多处勾划、写字按书价3-5倍赔偿。
(四)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1-3元。超过三页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原书留馆)。
(五)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四、读者办理赔偿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书刊者,可按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并收手续费2元。
五、凡涉及罚款,均由管理人员出具收款收据。络网

网络安全规则:

1.上网读者须凭图书馆认可的有效证件进入上网浏览区域。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不看和输入网上有损国家、学校尊严,有悖四项基本原则、黄色淫秽的内容。

3.为保证图书馆计算机正常运行,严禁删改和安装计算机系统配置及任何文件、软件。严禁擅自使用非图书馆光盘和软盘。

4.为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防止病毒侵入,严禁私自携带光盘、磁盘进入图书馆使用。如需套录数据,请将自备磁盘交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处理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使用。

5. 上网读者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
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制安的信息、污秽色情的信息和反动敌对等信息。

6.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使用、破坏网络服务、线路和设施的活动。对蓄意破坏者必使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并交有关部门处理,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7. 检索和使用网上的信息和资源应尊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

8. 严禁盗用他人帐号和IP地址。

9.违反图书馆计算机使用规则、造成计算机严重损坏者,须按原售价赔偿。

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图书作用,提高图书流通率,本馆书库对读者实行全开架借阅。
一、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经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领取代书板入库选书。入库选书时,每从书架取   一本书,同时将代书板插入该书位置,待书放回原位或选定后再取出代书板。
二、 取书时要轻取轻放,严禁乱翻乱插。如果取下的书找不到架上位置,可将书平放在原架架尾  ,由工作人员上架。
三、 读者借书必须办理出借手续,凡未办手续而将书带出书库者,按盗窃图书论处。处以50-   100元罚款。
四、 读者办理借书手续之前,应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撕页、勾划、污损等现象。并及时向工  作人员声明,否则,还书时责任自负。
五、读者不准穿大衣、风衣及携带书刊、提包、火种入库。库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吃零食、  乱扔杂物纸屑等,严禁高声喧哗、闲聊,违者处以罚款或吊销借书证。
六、库内字典、词典、年鉴及工具书和单本、珍本、画册、字贴等图书,一律不外借。
七、借书期限
(一)每证借书量:教职工15册,离退休职工15册,学生6册,其中文艺书限借2册,每本借书期   限100天,每超一天,罚款一角。
(二)借出的图书,本馆如有急需,均可随时催还。
八、只限30人同时入库借书,循环流动,以防拥挤,保持良好秩序。闭馆前半小时停止入库。
九、本制度自1996年12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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