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2025年新设立校级学生社团--星火社(思政类)基本情况的公示
1.社团简介
挂靠思政部,社团旨在宣传思想政治理论和国家时政热点,坚持与时俱进,紧密联系实际,展示大学风采,指导延安精神宣讲团,继承优秀传统,弘扬中华文化。
2.指导老师:郭曌屿(思政部)
3.社团负责人:胡怡杨(团委)
4.入社条件: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人员须具备正式共青团员身份,并同时满足《章程》规定的入社条件。
5.社团成员行为管理相关规定
(1)成员需严格服从社团组织管理及指导教师安排,遵守社团章程与各项决策,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任何涉及社团的外部媒体信息发布,须提前提交内容至社团管理层及指导教师审核,获批后经团委、党建部备案后方可发布。
(3)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活动与言论需符合思政教育要求。
(4)实行成员年度更新机制,每学年进行资格审核,结合参与度与表现确定留任名单,同步完成新成员遴选与交接。
6.社团成员(38人)
社团成员行为管理相关规定
序号 | 系部 | 姓名 | 学号 | 是否团员 | 备注 |
1 | 电力工程系 | 王拓 | 202501010134 | 是 | 团支书 |
2 | 电力工程系 | 尚佳艺 | 202501010208 | 是 | 团支书 |
3 | 电力工程系 | 李昊静 | 202501010311 | 是 | 团支书 |
4 | 电力工程系 | 杨正义 | 202501020118 | 是 | 团支书 |
5 | 电力工程系 | 刘思彤 | 202501020231 | 是 | 团支书 |
6 | 电力工程系 | 蒋静涵 | 202501030136 | 是 | 团支书 |
7 | 电力工程系 | 王善晨 | 202501030237 | 是 | 团支书 |
8 | 电力工程系 | 胡警元 | 202501040109 | 是 | 团支书 |
9 | 电力工程系 | 白熙梓 | 202501040238 | 是 | 团支书 |
10 | 电力工程系 | 吕佳音 | 202501070131 | 是 | 团支书 |
11 | 电力工程系 | 赵珂萌 | 202401010115 | 是 | 团支书 |
12 | 电力工程系 | 王茹梦 | 202401010230 | 是 | 团支书 |
13 | 电力工程系 | 李阳 | 2121132 | 是 | 团支书 |
14 | 电力工程系 | 张雨涵 | 202401020131 | 是 | 团支书 |
15 | 电力工程系 | 齐如婕 | 202401020209 | 是 | 团支书 |
16 | 电力工程系 | 张航铭 | 202401030113 | 是 | 团支书 |
17 | 电力工程系 | 姜少博 | 202401030242 | 是 | 团支书 |
18 | 电力工程系 | 高思文 | 202401040104 | 是 | 团支书 |
19 | 电力工程系 | 刘添乐 | 202401040227 | 是 | 团支书 |
20 | 电力工程系 | 张怡雯 | 202401070121 | 是 | 团支书 |
21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宋安阳 | 202402020445 | 是 | 团支书 |
22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杨怡涵 | 202402030122 | 是 | 团支书 |
23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张子彤 | 202402020232 | 是 | 团支书 |
24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郝煦坤 | 202402010204 | 是 | 团支书 |
25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丁嘉琪 | 202402020329 | 是 | 团支书 |
26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董蓉 | 202402010323 | 是 | 团支书 |
27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徐雅哲 | 202402020108 | 是 | 团支书 |
28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唐思璇 | 202402010136 | 是 | 团支书 |
29 | 能源于动力工程系 | 王志蓉 | 202402030213 | 是 | 团支书 |
30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何章瑞 | 202502020416 | 是 | 团支书 |
31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丁宇航 | 202502010115 | 是 | 团支书 |
32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王子杰 | 202502030202 | 是 | 团支书 |
33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闫超 | 202502020307 | 是 | 团支书 |
34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白保兴 | 202502010216 | 是 | 团支书 |
35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李诗晴 | 202502020129 | 是 | 团支书 |
36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王一喧 | 202502010327 | 是 | 团支书 |
37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柴佳怡 | 202502020211 | 是 | 团支书 |
38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王鑫 | 202502030106 | 是 | 团支书 |
7.社团章程
“星火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星火社”
第二条 社团性质:思想政治类
第三条 社团宗旨:宣传思想政治理论和国家时政热点,坚持与时俱进,紧密联系实际,展示大学风采,继承优秀传统,弘扬中华文化。
第四条 社团挂靠单位与指导老师:思政部,指导老师:郭曌屿
第五条 成员资格
(一)学生社团成员须为具有共青团员身份、且拥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在读学生。
(二)政治方向正确、思想品行端正,热爱党和国家事业,有积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
(三)努力提高自身的学术修养,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经申请并批准后,均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四)成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本社团章程,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为社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拥护本社团章程,愿意积极参与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组成部门
社团社长、副社长为必设机构。其他由指导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及社团的发展情况,决定设置。
社团社长:全面负责社团的管理和运作,组织制定社团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副社长:协助社长开展工作,在社长缺席时履行社长职责,分管社团的特定工作领域。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和活动组织,向社长和副社长汇报工作进展。
第七条 各部门职能
社团现分设4个部门:办公室、策划部、宣传部、联络部。各部职能如下:
办公室:保管社团印章,管理社团经费,整理社团活动资料留底,审核相关文字材料。
策划部:策划思政宣讲和其他红色活动方案,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联络部:根据社团活动需要沟通、对接团组织、相关指导老师等。
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公众号推送撰写与排版,海报、展板的设计与印刷。
第三章 成员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权利与义务
(一)成员权利
1.有权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阅读社团内书籍、资料、文件和刊物。
2.有权在社团会议上发表各项讨论。
3.有权对社团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批评与监督的权利。
4.有真实报导和反映社团活动消息的权利。
5.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不违背社联章程。
(二)成员义务
1.凡本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团委的有关规定,履行社团的相关规定。
2.凡本社团成员必须服从社团的活动安排。
3.凡本社团成员应维护我院、我系、我社团的荣誉、利益,努力创造本社团的美好形象。
4.在社团活动中发扬团队合作精神,与成员之间相互支持、协作,共同完成任务。
5.为社团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社团的持续进步。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 社团人事管理制度
会员要求退出,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社团内部讨论并报校团委批准后除名。会员长期不参加活动,不履行义务,经教育而无改过者、会员有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或学业考试不及格者,经社团内部讨论并报校团委批准后除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不违背社联章程。
第十条 社团工作制度
社长、副社长产生办法:由社团指导老师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选举推荐工作,通过自主申请、提名推荐、社员大会选举、综合考察、公示聘任等环节产生,任期一年,不得连任。
社团负责人职责:服从校团委、社联的领导;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活动计划;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根据社团章程吸收和处分成员;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与其他高校同类型社团的交流和扩大本社团的影响力,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工作态度或能力确有欠缺,不能完成社团事务的;上一学年学业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未达到班级前1/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社团负责人;受到违纪处分者;有其他违反法纪法规行为者。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其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讨论及决定下一阶段社团重要活动的举办;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社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场社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制度
1、原则上不收取会费。
2、视社团性质和需要,如增加会费,需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实行。
3、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
4、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5、社团必须做好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二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及时生效。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核准之日起生效。
本社团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社团全体成员大会并明确社团上述事宜,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11日17:00前反馈团委胡怡杨老师。
联系人:胡怡杨 电话:029-61842256
共青团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